发布日期: 2017-07-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江苏省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张贵新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行为的根源在于不法投标人违背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因此,在治理围标串标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打破地区限制和行业垄断,降低企业参加招标投标工作的准入门槛,保证各地相关企业均能参与招投标竞争,增加围标串标的难度和成本,从而逐步杜绝围标串标行为。
采取通过资格后审、网上报名以及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式可以大大减少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人员接触,减少围标串标的机会。全面推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设置陷阱。投标报名人或投标人较少时,可以明确规定重新公告或重新招标,从而增大投标人围标成本,减少围标概率。
交易监督方面,各地普遍建立了统一有形招投标市场,所有招标项目必须进市场进行统一交易,各行业管理部门进场统一监督。监察、检察部门参与监管,可以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财政、审计部门参预监管,设立投标最高限价,可以有效地控制投标价格,从而在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围标串标行为。
由于围标串标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一些围标串标行为很难界定,如果单凭招投标管理部门对围标串标行为很难查处。招投标监管部门必须联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