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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化,创新政府资源配置

发布日期: 2017-11-10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

  按照现代经济学理论,什么叫资源,什么叫资源配置,都有清晰的界定。研究发现,在政府参与资源配置的所有方式中,从直接处置使用到监管规划等间接影响,历史上有10多种。而政府以资源直接配置者出现,其行为方式也有不同种类。如何创新?首先要界定清楚,在大幅度减少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数量之后,哪些情形下政府不得不直接配置资源。其次,创新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基本方向无非是两个,一是法治化,二是市场化。

  法治化是若政府不得不直接进行资源配置,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经过严肃的法制授权才可以进行。例如因为救灾、国防等原因,需要直接配置资源,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则,即需要使用私人物品,也要按照征收、征用法律法规进行。再如,出于所有权的行使,政府对自然资源比如国有土地、矿产资源行使产权,也必须遵从法律程序进行。

  至于市场化,具体讲就是市场规则、市场竞争和市场价格,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明确表述。市场规则就是在配置资源的诸多规则中,要按市场价值的交易规则,而不是依据“权大者得”的随意支配,也不是公开听证式,更不是靠舆论压力式的索取途径来行事;市场竞争是说在各种社会经济竞争中,资源配置要靠公开信息、平等谈判、自愿互利的市场竞争;市场价格,是指要让价格来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而不是由政府定价。必须的政府定价,也要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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