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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督,动态管理交易目录

发布日期: 2017-12-08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处处长陈卫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煤炭去产能指标置换等各类新型公共资源交易需求不断涌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满足传统四大类资源交易基础上,如何满足各类新型公共资源交易需求,将其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集中规范交易,这是新时代市场改革的需要,必须有良好的实现路径。

  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煤炭去产能指标置换等各类新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范畴,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各类公共资源不断补充列入各类交易目录,实现应进必进、规范交易。

  目前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普遍进入各地产权交易所、环境交易所交易,但其交易系统基本未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不能按国家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和信息统一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该对接交易服务系统,实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开。

  当前各地产权交易所、环境交易所仍存在项目代理与交易平台一体的局面,可尝试由各类产权交易所、环境交易所承担各类项目招拍挂方案编写与交易环节现场组织等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实现项目代理与交易平台分离。

  近两年,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但法律法规性文件还没有出台,国家层面应该出台相关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