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1-04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四蓉
公共资源交易过程是一个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的生命链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必须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项目从审批到交易到履约全过程公正公开透明、全链条阳光运行。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先进的电子化手段为依托,构建“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建立远程评标监控、网上评标监察、廉政风险防控、音视频监督、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系统,实现交易规则不可违、项目流程不可逆、岗位节点不可越、办理要件不可少、业务痕迹不可消,通过对交易文件数据、开评标现场音视频资料进行全过程留痕存档等手段,实现平台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对所有交易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实时公开,实现社会监督;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员组成的监督员库,实现监督员监督;制定各行业执法管理监督细则,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和对各交易主体、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的行业监督。
电子监察系统与交易系统保持通畅关联,实时采集交易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相关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行政监管部门通过设置的专属入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通过监管平台的廉政风险防范系统,依法进行独立监管。另外,设立投诉专线和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