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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机构进平台驱动交易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 2018-03-02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秀木

  全国各地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来,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原则,各省、市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但整合方式却五花八门,对集采机构更是如此。

  由于各地对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的理解不同,加之单位性质不同,形成了集采机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4种主要形式:第一种是入驻的方式,即机构保留,整体入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独立开展业务,即进场交易。第二种是入驻成为二级法人方式,即机构保留,整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隶属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二级法人,依然是独立的法人,独立开展业务第三种是并入加挂牌子方式,即将集采业务和人员整体并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第四种是承接方式,即将集采业务和人员整体并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和集采业务连同其他业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行分段式流程化的统一管理,即化学整合。

  集采机构通过入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集采业务整合到非营利性的独立法人身份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加符合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彻底打破了原有格局,工作实行统筹安排,力量得以充实,保障了业务开展的需要。

  加之各地在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化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更有利于内部控制,降低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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