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4-10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山东省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科科长李静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评标专家的基本特征和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说明评标专家是一个各方面要求很高的特殊群体,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部门高度重视。
评标专家良好形象的形成,一靠自律、二靠他律。他律就是自律以外的规章制度乃至法律法规及社会舆论监督。从实践情况看,对评标专家的监督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被抽取后到达指定报到地点这一时间段和评标结束后的行为容易发生问题,例如,主要是主动与某些有关系的投标人取得联系,进行人情交易或权钱交易,或向利害关系人泄露评标情况等。
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了事前评标专家责任承诺制度。评标专家进入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加评标前,一律要签署《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责任承诺书》。郑重承诺: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评标现场各项规则制度;遵守回避原则;遵守客观、公正原则,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职业道德、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评标细节。同时评标专家还需承诺,如有违反承诺书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做出的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和取消资格等决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度建立了,关键是抓落实,既要重用,更要重管;既要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更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处理违法违规人员,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努力使评标专家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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