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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促进药品采购监管

发布日期: 2018-07-17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吴天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药品采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相互协调,加强管理,实现“功能完善、安全可靠、公开透明、互联互通”的工作目标。

  实现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互通。医疗卫生机构向经营企业采购药品、经营企业向生产企业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了解药品流向、管理部门了解采购情况,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要求平台建立药品从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流程动态更新的供应信息系统,为采供双方提供服务。

  实现集中采购全程无纸化。所有企业和产品材料均通过网上递交、审核、申诉、反馈,需要平台提供无纸化的信息系统,引入CA安全认证,使用电子签章上传信息,自动生成客观性指标评审分值、主观性指标专家投票分值和企业解密的价格分值,保障网上数据信息真实、有效、安全、保密,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实现计划和分类采购管理的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采购品种和数量,经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形成全省采购计划。国家制定了竞价、议价、询价、备案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平台应满足不同目录、不同采购方式的需要。

  为实现实时、动态的全程监管提供支撑。交易平台应提供精细化的基础信息,并实现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为管理部门开展合同签订、计划执行、订单响应、网上采购等方面的监管,为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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