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6-12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山东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管科科长石锡铭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自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出台关于废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以来,大量招标代理机构纷纷涌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备,并且简化了资格认定程序,一些招标代理机构放松了对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招标代理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打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应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相关措施,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
首先,出台具体的制度规范,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了细化分类,只有这样才能使后续的所有工作环节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加强对员工业务素质的培训和培养,还要定期考核。同时,对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来说,工作能力和企业信用是吸引并留住客户的关键,因此,制定职业道德标准,让招标代理机构向标准看齐,同时客户也有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判,这样才能促进招标代理机构注重自身的诚信,并努力达到标准水平。
再次,严格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环节,收费必须公开透明。严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的准入、退出,净化招标代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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