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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监督电子化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发布日期: 2020-06-28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云南省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郑大华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推动行政监督电子化,可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实现平台技术创新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完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行政监管的电子化运行要做到规范、高效。一是程序监督要规范,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功能设置,均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控制,通过实时监控,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执法。二是实体监督的效率要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实体监督是针对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实施的监督,以往都是通过一些常规的监督渠道进行监督。行政监督电子化平台建立后,可以建立时序、时限预警机制,对有时间限制的监督事项,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提醒,做到实时监控,提高行政监督效率。

  为全面打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阳光交易平台,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围绕“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交易、智慧监管”四个方面,部署“数字见证系统、开评标在线监督系统、开评标在线监管系统、项目音视频自动归档管理与查询系统”四大智能化业务管理系统,采取关键区域物理隔离、关键环节技术隔离、交易行为流程隔离的“三隔离”措施,全面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数字化监管通道,以行政监督电子化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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