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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制定交易文件负面清单

发布日期: 2017-11-1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今年,安徽省滁州市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交易文件前置审查环节,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制改革,以推进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归位促各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责任到位。

  一是明晰权利职责。改变过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文件在公开发布前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查程序,还主体责任给项目单位,充分尊重和发挥项目单位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组织者、操作者的作用,破解项目单位因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项目进度延误,质量不高等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建立交易文件内部审核制度,突出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交易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是培育代理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代理机构,推行社会化代理。建立宽进严管机制,制定《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实行两年周期式动态管理,强化日常信用记分,要求代理机构实行交易文件三级复核制度,对交易文件严格把关。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对22家代理机构进行扣分处理,淘汰代理公司9家。

  三是完善机制保障。制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明确法律法规等禁止性内容,指导项目单位编制交易文件。完善专家论证和标前公示制度,对性质特殊、技术复杂的项目,项目单位可以申请借助潜在投标人和专家的专业知识完善交易文件。建立重点项目交易文件集体会商制度,经项目单位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各方主体对重点项目交易文件资质条件设置、评标办法等关键内容进行集体研判,保障交易文件的编制质量。

  四是强化监管责任。事中建立重点项目季度调度和特殊项目专项调度制度,督促项目尽快完成招标。事后采取定期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交易文件备案监管,对交易文件中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理,全面压实项目单位责任。

  目前,已完成文件备案800余个,对200多个重点项目建立调度工作台账,开展专项调度24次,召开文件会商会40余次。组织交易文件标前公示28个,专家论证16个。开展标后履约督查6次,出具监督意见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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