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方案》指出,全国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4+7"药品集采和使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交易机构逐步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推动医用耗材(药品)采购规范化,在降低虚高价格方面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