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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易中心副主任:药品集采要找准定位

发布日期: 2019-11-27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吴天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药品集中采购是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药品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执行和操作服务,管理部门通过设立的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监督委员会实现分权制约和内部监督。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医保管理部门成为新的药品招采行政主管部门。在这一新形势下,药品集中采购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新的工作协调机制,医保部门发挥药品招采管理的牵头作用,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尤其是听取原行业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平台重要使用方的卫生健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设立由医保、卫生健康、公共资源交易和新的评审委员会等共同组成的会商协作机制,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坚持服务定位,积极参与政策研究,通过会商机制协助管理部门分析预判实施效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政策和评审委员会设立的评审规则及操作流程,着力做好药品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和招标采购业务服务,规范受理文件资料,规范抽取和通知评审专家,规范管理评审现场,规范整理评审记录,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审定意见发布结果,保障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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