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3-0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江西省奉新县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采购目录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县政府同意,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江西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
一是调整部分采购目录标准。在《2016年—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县级政府采购对电冰箱提高到单项或批量2万元以上(含2万元),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等8个项目提高到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上(含5万元),对电梯、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三个项目提高到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该县新增台式机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家具、航空旅客运输服务协议采购。
二是提高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2016年—2017年县级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2018年—2019年公开招标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三是明确政府采购工程的适用范围。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此类项目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采购人均应按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未备案和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得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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