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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公布2018年集采目录及限额标准

发布日期: 2017-12-2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来源:新浪安徽

  为进一步明确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日前,合肥高新区公布了《2018年度合肥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是明确基本按照合肥市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按照市区统一、便于操作的原则,高新区2018年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基本按照合肥市执行,但同时为加强工程类项目管理,工程类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服务类、货物类中的建筑物(含办公及业务用房等)全部实行集中采购,执行比市级更加严格的管理标准。

  二是明确网上商城适用范围与市级一致。高新区按照市级规定,2018年将网上商城作为规范目录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模式。对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品目,徽采商城能满足需求的,采购单位应当在徽采商城实施采购;徽采商城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

  三是明确通用办公设备原则上实行协议供货。为提高采购效率,高新区2018年通用办公设备原则上从合肥市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单位直接采购。协议供货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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