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1-2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福建产权”)于1995年7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现为福建省国资委直属单位。
“十二五”期间,“福建产权”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和业务建设,积极建设区域性要素市场平台,大力开展市场体系创新、业务创新,现已发展为“海西经济区”规模最大、软硬件设施先进、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
一、实现产权交易业务全覆盖
1、企业国有资产。“福建产权”是福建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目前,福建省省级企业国有产权包括股权、实物资产、房产租赁、承包经营权已全部进入“福建产权”交易。
同时,“福建产权”还是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福建省唯一可从事央企资产交易业务的机构。
2、金融企业资产。“福建产权”是福建省财政厅选择确定的金融企业资产交易机构。
3、行政事业资产。2011年,福建省机关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闽政管综〔2011〕149号),要求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及租赁承包权全部进入“福建产权”交易。
4、司法涉讼资产。2012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工作规定(试行)》(闽高法〔2012〕335号),指定“福建产权”为全省司法拍卖第三方交易平台。
二、要素市场建设成效明显
1、推进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的统一
作为区域产权市场的主体单位,“福建产权”出资入股“泉州产权”、“宁德产权”等分支机构,在厦门等地市设立多个分中心,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推进省内产权市场的统一,定期组织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年会,指导和推动区域产权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2、搭建海峡两岸股权交易之桥
创办了全国唯一的两岸合资的“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海交中心”注册于“两岸共同家园”平潭综合实验区,引入台湾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富邦金控”参股,注册资金2.1亿元。“海交中心”除了服务区域中小企业外,还设立台资企业板块,为大陆台资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交易。2013年4月,中国证监会专门为此复函,明确表示支持福建在两岸资本市场合作中先行先试。
3、申报国家级海洋产权交易平台
“福建产权”以国家实施“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积极向国家海洋局申报国家级海洋产权交易平台——“中国海洋产权交易中心”。2014年5月,国家海洋局在“国海发[2014]12 号文”中,明确“以局省共建”的方式支持福建建设“中国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中国海洋产权交易中心”落地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丝”先行区泉州市。
4、推动省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
“福建产权”积极推动排污权进场交易,研究排污权进场交易方案。截止2015年底,福建省排污权交易金额突破亿元大关。
5、探索搭建文化产权交易平台
2012年,“福建产权”与福州寿山石文化产权交易所合作,共同推进新型寿山石艺术品等文化交易平台。
三、精心组织、着力推进交易创新
1、产权市场有效对接PPP项目融资
2014年,“福建产权”成功运作了三明市煤气公司PPP项目,成为福建省大力推行PPP融资模式试点工作以来首个成功落地的项目,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人民网”等多家媒体也对该项目进行了报道。
该项目拟以49%股份作价1.83亿元引进民营投资,且已有一家意向方经多轮谈判出价到2亿元。“福建产权”介入后,精心组织,征集多家意向方,采用综合评审加竞价方式,成功引入燃气行业实力雄厚的香港上市公司,为项目融资3.2亿元、较底价1.83亿元溢价1.37亿元,增值率达75%。并且原有意向方在“福建产权”组织的竞价中,其报价从原先一对一谈判的2亿元提高到进场后的2.6亿元。
2、实现产权交易跨境人民币结算
2015年,“福建产权”在厦门自贸区设立分中心,并完成首笔外资并购跨境人民币结算项目。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福建产权”走在前头。
“福建产权”受托公开挂牌转让厦门某机械设备公司和某制扣公司股权,经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两项目最终分别由韩国某株式会社和香港某投资公司竞得。在两项外资并购活动中,“福建产权”积极协调外管、商务等管理部门,实现了境外人民币直接汇达“福建产权”交易账户进行结算。
3、高速公路沿线物业招商创出特色
高速公路沿线设置了大量广告牌和服务区,并有大量征而未用的闲置土地,这些物业的市场价值长期没有得到充分发掘。2014年,“福建产权”推动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高速公路沿线物业进场交易管理办法,对高速公路沿线物业招商、租赁、承包等事项进行规范。两年来,在高速公路沿线闲置土地招商、广告牌出租、服务区服务项目承包等取得良好效益,盘活相关闲置资产收入计4.03亿元。
4、开发应用先进的电子评审系统
2014年,“福建产权”开展并投入使用了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电子评审系统”。该套系统可满足各种评审模式要求,除了专家评审端口外,还特别开设纪检人员监督端口,使评审工作更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
“电子评审系统”可适用于较复杂的交易项目。在福建省直机关事业所办企业脱钩工作选聘中介机构时,由于涉及150多家单位、近200亿资产,工作量巨大,且时间紧任务重,“福建产权”应用“电子评审系统”顺利高效地完成任务,得到有关部门和专家的一致认可。
四、积极应对公共资源平台整合
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过程中,“福建产权”积极有效地应对,把握主动,始终保持机构的独立。2013年,福建省工程交易中心、采购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中心等省级交易机构,与省成套局合并,设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了各交易机构独立法人,基于“福建产权”在区域经济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有关部门决定“福建产权”保持原有体制不变;在之后的《福建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4〕161号)和《福建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闽发改法规〔2015〕591号)中,都没将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在近期的新一轮公共资源平台整合中,“福建产权”与省发改委、省编办进行多方沟通和协商,有关部门吸收了“福建产权”的意见和建议,已基本明确福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信息整合方式进行,“福建产权”仍然按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独立运行,保持了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地位。
五、机构自身经济实力显著提升
“福建产权”是“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副理事长单位、“海西联合产权交易市场”理事长单位、“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近几年,“福建产权”发展速度较快,自身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得到福建省国资委的充分肯定。与“十一”末相比,2015年“福建产权”营业收入翻了两番。2014年购买并入驻新的办公场所,解决了多年来没有自有办公场地的问题,现有办公场所近3000平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形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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