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京江晚报
昨日上午,镇江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夏锦文、市长朱晓明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富有特色“强富美高”新农村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业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重大成效;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增长率8.5%左右,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农民文明素质、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农村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明显成效,“强富美高”新农村彰显特色。
今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将突破160亿元,到2020年达到168亿元。今年全面实施现代农业领军人才计划,5年内新引进75名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退出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农业生产力。结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逐步实施好全市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积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建设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农业生态修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到2020年,新建村庄绿化示范村100个,完成丹徒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试点区建设,把镇江打造成全省生态农业快速发展的引领区。
开展“百村万户”新达标行动,确保到2019年,村集体经营收入达到80万元、低收入人口纯收入达到8000元。在农村改革方面,抓好“两个确权”工作。确保今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力争90%以上的村完成登记发证、60%以上的村通过验收,明年进行扫尾完善工作。今年完成30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试点,建成丹阳、句容、扬中三个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到“十三五”末,完成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任务。
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镇村布局,实施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开展“强富美高”新农村创建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副市长胡宗元出席会议并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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