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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承包土地经营权变成“活”资产

发布日期: 2016-03-2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三明日报

  “没想到,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房产证一样可以抵押贷款。”3月16日,沙县圣洁花卉百合花种植基地业主蔡荣添收到了沙县农商银行发放的30万元贷款,成为全国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尝鲜者之一。

  蔡荣添是远近闻名的香水百合种植大户,几年间,他在沙县虬江街道柱源村流转土地69.19亩,建立了全省最大的香水百合花种植基地。

  随着电子商务日益兴起,蔡荣添也想赶一回“时髦”,建立网上商城,配套销售中心、配送中心。然而,网销平台的启动资金让一直从事农业种植的老蔡犯了难。

  蔡荣添并非个例,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导致农户、农业企业融资困难。

  去年12月27日,沙县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之一,成为三明唯一的试点县。沙县以此为契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依托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由产权交易中心为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农村产权鉴证书,使之具有权属证明,具备抵押担保的功能。再由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县农商银行审核、发放相应贷款。

  蔡荣添成为沙县首位试点红利的受益者。有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鉴证书,上周,蔡荣添向县农商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以69.19亩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贷款。

  沙县农商银行客户经理王其银介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借款人账户资金情况按月调整。同时,贷款农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随用随贷,循环使用,未使用的额度不计息。

  至此,沙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启动,承包土地经营权成了“活”资产。“在沙县,农民土地可以自己种,可以流转给别人,可以入股分红,如今还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沙县农业局副局长张明生说,“沙县将逐步打通农民增产增收新通道,唤醒农村‘沉睡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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