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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万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0余万农民握有村集体资产股权

发布日期: 2016-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青岛新闻网

  黄岛区铁山街道丙村把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项工作同步推进,为村民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双证,充分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收益分配权利;青岛金穗粮油专业合作社日前以青岛市政府印制、平度市政府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作为抵押物,获得有关银行权证抵押贷款1800万元——这是青岛市深化农村产权改革的两个实例。

  据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青岛市将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土地“确权确股不确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在国内率先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截至目前,已为106万户农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让农民真正拥有承包土地财产权,为农民发放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2.7亿元,农民增收达20%以上;已有837个村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使50余万农民变成了“股民”,累计分红8亿多元,让农民真正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青岛市围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围绕释放农村产权改革效应,创设政策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工作运行中严把政策界限——一是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户到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股权量化等关键环节,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二是坚持试点先行、逐步开展。选择了42个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了试点,总结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八步工作法”等工作规范,以及探索出不同类型资产、不同类型村庄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三是坚持依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规定;目前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依法并结合具体实际,依照民主程序妥善处理。

  为切实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市农委印发了有关政策文件汇编和法规政策问题解答,培训基层业务骨干和镇、村干部5000多人次;市、区市两级财政投入1.1亿元,国土、档案、司法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有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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