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在京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的城乡要素高效配置交流座谈会,探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来自重庆、深圳等9个市县和国开金融公司的10位代表从不同视角,分别介绍“地票”制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地开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四权”自愿有偿退出、民宿经济发展、农村“三区同建”、新型城镇化基金、市民农庄等盘活城乡要素资源,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浙江省乐清市副市长介绍,该市以农房抵押转让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唤醒了农村“沉睡的资本”。乐清市域内26家金融机构中15家设立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对帮助农民创业增收、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在认真总结抵押农房司法处置经验的基础上,1994年试行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可在本市范围内的农户或非农户之间流转(1999年之后限定于本市范围内的农户之间流转),“农房抵押贷款盘活了农户静态资产,让农户‘死产’变‘活钱’,满足农户对生产经营、创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说:“概括11个经验,我认为他们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第一位的任务,是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举措。是释放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顺利跨入高收入行列,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对策。”
在总结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指出,各地围绕新型城镇化中人、地、钱等要素的优化配置,着力提高配置效率进行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其核心实际上是盘活城乡闲置或没有有效利用的资源,这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供给侧改革就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提高供给的质量与效益,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实践的路径与做法。
典型案例
天津试点宅基地换建设房
探索大城市近郊农村城镇化发展新模式
座谈会上,11位代表谈到的经验大多数涉及土地要素有效配置,通过土地要素有效配置、改革创新提供农业化、城镇化发展平台,畅通了高效配置渠道。如天津2006年开始以东丽区华明镇为首批试点,开展以宅基地换建设房,探索形成了大城市近郊农村“五步走”城镇化发展模式。
天津市东丽区常务副区长介绍,宅基地换房是天津践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创新实践。农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无偿换取小城镇中的新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农民原有宅基地统一复耕,实现耕地总量不变、质量不减、占补平衡,“新建小城镇除农民住宅外,还规划出一块可供出让开发的土地,用土地出让收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做到政府不拨钱、百姓不掏钱。”在小城镇规划建设中留有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用地,利用集约出的土地指标、复垦出的土地,紧邻小城镇安置区建设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使农民居住在社区、工作在园区。促进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实现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高了农民收入,增加了财政来源,保障了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目前,东丽区95%的还迁农民能够就业获得薪金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06年的2.6倍,成为全国首批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示范区。
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胡存智指出,天津宅基地换房,有效推动城镇化、工业化,效果非常好。增减挂钩,实际上是土地指标的有偿使用,并非市场化,是建设用地的有偿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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