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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定地”、使土地“定权”、让农民“定心”

发布日期: 2016-05-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宁夏新闻网

  让农民的土地拿到“户口本”,让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稳固下来,为农民“定地”、使土地“定权”、让农民“定心”。日前,永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仪式在李俊镇雷台新村举办。

  据悉,永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全县5镇1乡55个村669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36430户,需要确权土地面积42.78万亩。其中农户承包耕地面积33.25万亩,集体耕地面积0.87万亩,其他集体资源(包括农沟、农渠、田间路等)面积8.66万亩。截至目前,全县55个行政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和地籍图签字确认工作全面完成,签订合同土地面积33.25万亩,签订农户22301户。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档案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档案也全面展开,已经完成了24个村的档案整理归档装订工作,6个试点村土地确权档案已移交档案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打印工作正在进行,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020本。

  自治区农牧厅农经与法规处处长张延平告诉记者,永宁县农村改革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土地经营权证书颁发后,农民可以用它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抵押贷款,这将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自治区在做好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农村产权确权的范围,包括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权等一系列确权工作都要逐步开始,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让改革工作红利充分惠及广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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