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5-3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晋中日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土地确权完成之时,就是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之日”的要求,我市在推进确权工作中,全面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全覆盖。目前全市11个县(区市)全部依托农经部门建立了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59个乡镇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涉及太谷、左权、寿阳、昔阳、榆社的全部乡镇,以及平遥的东泉镇,主要为辖区农村土地流转、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抵押贷款等提供场所、设施、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等服务。目前共发布流转信息7081条,办理土地流转交易2684宗,交易额达2.67亿元;组织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334宗,交易金额6733万元;办理产权抵押贷款7宗、贷款额1200万元。
为了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去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市政办发[2015]54号),明确了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运行机制、配套服务及保障措施。重点提出了“2015年在总结完善太谷、左权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榆次、寿阳、祁县、平遥、昔阳5个县(区);榆社县、和顺县、介休市、灵石县结合实际逐步推进,今年要完成县级平台建设;力争到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之时,基本建成市、县、乡统一联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目标任务。同时,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纳入现代农业示范区“十个一工程”,并将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在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管理方面,各县(区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按照“六统一”管理模式运行,即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鉴证、统一平台建设。并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牵头,农业(农经)、财政、金融、发改、工商、国税、地税、国土、住建、规划、林业、科技、水利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产权市场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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