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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鲁加快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5-3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金融时报

  浙江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于5月30日召开全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工作要求,推进浙江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出席会议。

  根据《浙江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浙江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创新农村“两权”抵押金融产品,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快推动农村“两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和完善“两权”抵押登记和评估制度,确定专门的部门或机构为借贷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至2016年末,所有试点县(市、区)建成县、乡两级信息互通、交易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并通过村便民服务中心或信息员延伸覆盖到村。构建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提高抵押物处置效率。加快推进试点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户信用档案征集力度,健全农户信用评价体系。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在工作部署中强调,要利用浙江在改革创新中的先行优势,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一是要发挥好省内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激励。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分支行要综合运用央行各项政策工具,将试点与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相结合,与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的推进相结合,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央行对金融机构的政策评估相结合,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发挥好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政策合力,完善试点配套制度。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两权”抵押登记制度、健全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健全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为试点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发挥好金融机构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办“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各金融机构要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作为金融支农和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抓手,建章立制,创新产品,优化管理,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四是要做好试点的宣传解释和监测评估,注重风险防控。各试点县(市、区)的相关部门要熟知试点的法律授权、政策内容和相关规定,深入农村和基层,与农户和农业企业多沟通、多宣传、多解释,提高政策知晓度,拓展政策受益面。在推动试点过程中,要树立风险意识,在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两者之间把握好平衡点,做好风险应对预案,发现风险苗头要加强沟通,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试点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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