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0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普洱日报数字报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县。2016年3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79号),景谷县入选全国291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普洱市、县两级人民银行积极履行职责、有效作为,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全力协调景谷县推进建立“政府+银行+农户+流转平台”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搭建政策支撑平台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组织下,及时成立了普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市级相关部门抽调25人组成综合服务、业务指导、宣传信息、纠纷调解、融资服务5个工作组,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景谷县成立了县、镇、村“三级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组由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员组成,并迅速进驻试点村开展相关工作。
制定试点方案,规范工作运转。景谷县制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县推进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方案》,各乡(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各司其职,狠抓落实,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出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推进。在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主导推动下,景谷县政府出台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明确从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机制、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加大财政贴息支持力度、配套信贷和监管政策支持、制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八个方面统筹协调推进,具体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规范市场运作平台
确权颁证迅速跟进。2015年3月,在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大力支持下,景谷县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试点工作,永平镇费竜村和金木村作为两个市级试点村进行了先行试点。2015年7月2日,永平镇费竜村40户农户代表景谷县近7万户农户领到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截至2016年4月末,全县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93本,确权地块8913块,面积19690.58亩。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了真凭实据。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景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坚持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重点把握四条基本原则。以组为单元、以户为单位积极开展工作;以二轮延包工作为基础,坚持按照尊重现状、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底线,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确保每个环节都有95%以上的群众参与,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
依法管理土地信息。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管理平台,将农户信息、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管理、纠纷仲裁管理、评估融资管理等功能都纳入了管理平台,为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构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景谷县出台了《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成立了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初步形成了“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窗口、县有服务场所”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网络。截至2016年4月末,试点村土地流转面积230亩,共74户参与流转。通过土地流转,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使土地资源产生巨大的融资效益。
落实金融支持平台
制定办法,做好评估。为推动农村资产和权益流转,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有效推动制定了《景谷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景谷县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也制定了相应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抵押贷款相关材料规范模本。为做好试点阶段的抵押权价值评估工作,在全县农经系统中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评估专家库,用于指导和参与对乡(镇)农户向金融机构提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抵押权价值评估工作。
土地确权,获得贷款。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农民用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获得了发展资金。2015年7月2日,在景谷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仪式上,县农业银行和县农村信用联社向永平镇费竜村首批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15户农户现场发放了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77万元,全部用于地震灾后房屋恢复重建。截至2016年4月末,景谷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23户农户和2户专业大户发放直接抵押贷款和追加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补充抵押贷款367万元,成为普洱市践行中央“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文件精神的萌芽,为促进农村融资环境改善,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开创了先河。
银行贷款,成效初显。在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的积极推动下,农行景谷县支行向永平招商引资专业大户潘于文发放了150万元1年期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其在永平镇种植大棚西瓜,创办了景谷嘉禾大棚果疏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扩展至蔬菜、西瓜、葡萄种植销售,化肥、农药零售;向本土专业大户刀新林发放了100万元1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其从事山庄经营及农作物种植,成立了景谷富态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景谷县农村信用社向永平镇费竜村农民蒋兆美发放5万元3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用于建房。通过信用社的贷款支持,该农户已建成面积85平方米的新房并入住。
土地流转,农民增收。景谷县抓住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机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不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大限度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截至2016年4月末,全县共流转农村土地面积7.73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6.39%。在银行贷款支持下,通过集中连片、适度规模流转,涌现出了景谷嘉禾果蔬大棚种植专业合作社、景谷花卉种植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化程度高、经济效益明显的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大户。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流转土地农户既能得到土地租赁收入,还能就近就地为业主提供劳务服务,许多农户在同一块土地上同时获得了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据测算,景谷县乡(镇)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约1400元,县城周边土地流转价格约2000元以上,流转期限为5至10年,农户为经营业务打工月平均收入在2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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