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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寿光试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发布日期: 2016-06-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潍坊日报

  近日,省政府批复全省1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获批的县市区农村居民可以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为抵押,向银行进行贷款。我市的青州、寿光名列其中。

  今年初,省政府发布了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贷款规定上,土地经营权抵押期限,应不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期限,或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剩余期限;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应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如果出现违约现象,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的前提下,可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协议转让等方式依法处置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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