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2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寿光日报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山东省政府批复了全省1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寿光市名列其中。获批试点后,意味着寿光市农村居民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进行抵押贷款将变成现实,在有效盘活全市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据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居民可以用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但农村居民却无法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2016年,省政府发布了《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在贷款规定上,土地经营权抵押期限,应不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期限,或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剩余期限;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应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如果出现违约现象,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的前提下,可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协议转让等方式依法处置抵押物。
工作人员介绍,寿光市将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不断完善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搭建、涉农资产评估、风险缓释及补偿、抵押物处置等配套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产品和办理流程的力度,让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市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懂得政策、会用政策,真正让农民从试点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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