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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卫计委三举措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做好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和短缺药品的采购

发布日期: 2016-01-2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泗阳县卫计委

  一是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实施。以巩固扩大医改“1+2”成果为基础,大力推进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使用规定,重点加强药品采购监管,每季度召开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监管分析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监管分析给予通报。2015年,全年共计采购基本药物4218.41万元,采购数量2432.2万;新农合补偿213.4万人次,补偿金额2551.96万元,就诊病人均次费用23.16元。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次均费用11.14元。

  二是试点医院基本药物有效实施。2015年7月,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李口、三庄两家试点乡镇医院试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两家乡镇医院采购基本药物390.86万元,销售金额257.8万元,门诊药品均次费用33.87元,同比下降28.52%,住院药品均次费用1016.7元,同比下降21.49%,门诊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9.9%,在保障试点医院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当地群众“看病贵”问题。

  三是市县乡联动加强基药采购监管。该委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采购双方的购销行为实时监控。针对多种常用基本药物供货不及时,多次与供货企业电话联系督促及时配送药品,核实情况,并对供货企业进行网上积分考核。每季度召开基药采购分析会,对各乡镇(街道)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监管分析给予通报。对低价短缺药品供应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并及时上报信息,每个季度首月的20日前,结合当地医疗机构意见,将辖区内各类短缺药品品种、需求数量、当地储存和储备等情况,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报系统报当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和短缺药品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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