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红河日报
如果把公立医院改革比喻成图钉的帽子,那么,破除“以药养医”无疑就是那根针。针扎得有多深,公立医院改革的力度就有多大。 河口县作为云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2014年成为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抓住改革“牛鼻子”,配套完善各项措施,把真正的实惠还给老百姓,成为了改革共识。
取消加成 给药品虚高“祛祛火”
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是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过去5年的医改,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呈逐年翻番的态势,但并没有真正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反而让老百姓看病的支出增长了不少,这其中的问题就是药价虚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价虚高使得“以药养医”成为必然。
找到病根就能对症下药。河口县于2013年3月始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优先合理选择基本药物,实施网上采购。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通过网络系统完成中标药品购销活动,建立起了医药生产企业—配送公司—医院直接联系的模式,增强了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少、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逐步探索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采取分类、分步的实施办法,逐步启动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
河口县级医院2015年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为390个品规,占医院药品目录770余个品规的50.6%。年内共计在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品种为532种,其中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品规数占到210个。
政府“给力” 补贴到位改革“直插到底”
取消加成,意味着医院收入的明显减少。统计显示,2014年河口县级公立医院住院诊查费总收入316.8万元,2015年住院诊查费总收入315.8万元,取消药品加成后政策性亏损近百万元,这个难题该何解?
河口县出台了《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河口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构成。按照通过“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将原住院诊查费8元提高至每天23元,并纳入医保报销。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降至22.18%。
自启动改革后,河口县3年共收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720万元,这笔资金及时下拨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单位——河口县人民医院、河口县中医医院,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助、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目前,2015年的县级财政补助也已拨付到位,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政策性亏损与补偿基本持平。
人事改革 单位人“变身”社会人
破除“以药养医”后,医生的薪酬制度势必发生很大的改变,而随之改变的还有整个医疗机构的人事制度。
落实用人自主权。河口县人民医院结合医院实际,引进紧缺专业卫生人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过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2015引进特需人才2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人。同时制定了《中层干部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于2013年12月完成全院50名中层干部的任命工作。
实行了全员聘用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进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85%;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5%;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的10%。医院可以自主招聘编外人员,2015年,河口县级公立医院临聘人员175人,占职工总数的42.62%。
经过改革和调整,该县公立医院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通过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人心稳了,干事的热情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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