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3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昆明日报
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医院里的药贵”已经成为不少人心里根深蒂固的观念。但近年来,细心的市民发现,医院有的药品价格和药店持平,有的甚至比药店便宜。这就是公立医院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实施后带来的变化。
基本药物零差率,通俗地说,就是这些基本药物进价是多少,医院的销售价格就是多少,这一制度让患者买药更便宜,降低就医成本。
患者负担更小
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对于慢性病患者而言,无疑减轻了经济负担。
“十二五”期间,包括昆明市延安医院,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中医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省精神病医院、市口腔医院等9家市级公立医院如期启动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每个医院都有上百个品种的基本药物,取消了过去占药品采购总金额10%的基本药物加成。
据了解,全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显然,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的实施,更能体现公益医院公益性,对于促进医患和谐效果明显。
让医院管理更显成效
业内人士表示,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不仅仅是让医院不赚药品差价,更能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同时杜绝很多药品领域的弊病,达到“惠民、安全、增效、防腐”的目标。
这个目标怎样实现?
以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例,不难看出这项制度对于医疗行业提质增效的明显作用。
该院与南京医药云南云卫药事服务公司签订《药事服务合作协议》,在省市医院药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对临床用药品种实行目录化管理,医院所需药品交由药事服务机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医药企业的订单集成和集成化供应链,减少流通环节。在保证医院合理收益的同时,对医院使用的常用药品,在价格部门核定零售价的基础上,以综合让利10%的比例降价销售,让利于患者;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的医改政策,基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部分非基本药物(肝病口服药)也实行零差率销售。
自2010年4月以来,市三院已对先后三批共201个品规的常用药品,按照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的中标价格实行零加成销售,占全院常用品规的30%,累计让利患者超过700万元。
同时,改革也降低了药品损耗。市三院中西药库房均实行零库存管理,加快了药品使用周转率,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调查显示,医院药价降低后,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市三院的诊疗人次、住院人数逐年有较大增长,每年门诊人次增加25-30%,住院病人增加10-15%。
业内人士介绍,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更有利于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药品采供、使用更加透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对科室、医生个人的用药情况实现了全程信息监控,及时干预。临床用药更加科学、合理、规范,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之后,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降低,让医院的收入结构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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