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首页 > 公采新闻> 医药品采购

山西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发布日期: 2016-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太原日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我省决定自即日起到9月15日,对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10种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10项整治重点具体为: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通行。

附件:文件名文件名文件

Tags: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