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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卫计委调研指导宿豫区短缺药品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5-1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近日,宿迁市卫计委药政处对宿豫区短缺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实地查看了宿豫区陆集镇陆集居委会卫生室和豫新街道锦华社区卫生服务站,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宿豫区按照市卫计委文件要求率先开展短缺药品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建立区级管理工作制度,先期选择部分村居卫生机构开展。在村居卫生机构配备群众需求登记簿,张贴短缺药品管理制度和采购管理流程图。要求医务人员要及时登记就医群众用药需求,对收集的用药需求进行分类处理,对属于本地区基本药物采购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要及时列入下次采购计划;对不属于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要科学选用替代药品,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进行逐级上报,最终由区卫计部门进行处理,对符合短缺药品信息上报条件的,于每个季度首月的20日前,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直报系统上报;其他由于药品供货企业原因等造成供应短缺的,由区卫计部门加强监管和考核,促进药品及时供应。

  下一步,市卫计委将指导宿豫区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管理工作,为全市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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