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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首次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

发布日期: 2016-07-0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人口导报

  近来,威海市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这是该地区首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

  此次绩效考核采取分级考核方式,县区级考核要覆盖辖区内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市级于每年5月底前开展抽检复核。考核内容针对上一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制度建设管理、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六个部分。

  从考核情况看,威海市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相关制度,配备了基本药物和市级补充药品,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不断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和合理用药宣传培训工作;绝大部分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省网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不过,个别医疗机构因厂家不供货、开展专科需要等原因,网下采购了少量药品;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药品分类存放、定期检查落实不到位以及基本药物使用欠规范等问题。

  据了解,威海市将督促各医疗机构全面做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并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由各区市结合考核情况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进行科学分配,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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