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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召开全市电梯安全监管会议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 2016-01-2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乌兰察布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市关于“两节”期间电梯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保障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进一步强化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1月21日上午,市质监局召开全市电梯安全监管会议,来自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公司和电梯使用单位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向参会人员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责任落实方面有关内容,切实提高了责任主体单位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主要负责人关于电梯检验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指出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一直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依法为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并且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检测费用。

  会议期间,参会的各单位与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订了责任状与承诺书,乌兰察布市锦云楼宇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参会单位进行了电梯维保工作发言。

  会议最后强调,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电梯应检未检、超期未检、不按规定开展维保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封停,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彻底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工作信心,下大气力,积极开展好电梯安全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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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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