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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开展电梯安全保险工作 每人最高获赔60万

发布日期: 2016-01-2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东楚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已经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市民在乘坐已投保电梯时发生事故,最高可获赔60万元。

  黄石现有各类型电梯5100余台,其中九成以上都是载人电梯。随着电梯台数的增加,带来的电梯关人、冲顶等伤人事故数量也在不断上升。

  为减少一些索赔难、责任相互推诿的事件发生,黄石质监部门已下发通知,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为电梯所涉及人员提供保障。

  目前,黄石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单位均可对电梯进行投保。承保机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和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两家公司。

  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方案,一年只需要花600元,当年最高赔付总额可达500万元,最高单人赔付60万元,单次最高赔付300万元。

  市质监局特设科科长李国林建议,电梯管理使用方及时购买这项保险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预防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救助赔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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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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