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2-1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新疆天山网
《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从2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我区出台的首个关于电梯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对电梯的需求越来越高,电梯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全区电梯总量达5.3万台,较2010年增长了3.9万台,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呈现出增速快、使用面广、并逐渐进入老旧状态的特点。
此次出台的《自治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围绕出现安全问题较多的电梯使用环节,重点规范电梯使用以及与使用相关的生产、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监管等活动,建立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安全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费用筹集制度等有关电梯使用安全的主要制度,明确了相关方的安全责任,建立了电梯安全监管共治机制。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新胜介绍,该《办法》出台后,质监部门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同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以《办法》为核心的法规体系。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办法》的行为严格执法,构建起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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