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2-28 来源:国家医保局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就医疗物资的供应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与价格的监测监管工作。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平台不能保证供应的情况下,可以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熊先军指出,护目镜、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物资,日常是由医疗机构通过各种渠道自主采购,原则上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一些地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积极发挥采购信息发布、集中撮合交易的平台优势,协助做好防护物资采购的供应。主要是做好平台的服务,不会因此增加不必要的采购流程。
熊先军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也分别印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该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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