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1-14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
【公采传媒/公共资源网】回望2019年,我国进一步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在夯实招标人权责、优化招标投标方法、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推出创新举措,推动改革全面落地。
创新工程招投标监管方式
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工作要点指出,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主权,简化招投标程序。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推进电子招投标试点工作。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强化标后合同履行监督,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八部门开展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2019年8月26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并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对最低价中标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
2019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完善招标人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在评标定标环节探索建立能够更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制度机制。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强化招标主体责任追溯,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环节的规范应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强化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意见明确,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对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探索实行高保额履约担保。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列入"黑名单"市场主体限制招投标
2019年11月25日,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实行量化计分管理,量化计分结果是“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认定和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对其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提出依法限制取得相关资质建议;依法限制取得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外国组织或个人在华从事水文活动的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和调整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依法限制参与水利建设市场生产经营、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等活动;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的惩戒措施,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五点意见”为工程招投标改革指明方向
2019年12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招标人应科学制定评标定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资格审查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这三大领域招投标将实现全程电子化
2019年12月31日,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本市勘察设计、交通、水务等领域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将为市、区勘察设计、交通、水等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服务,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推动招标活动线下交易到线上交易的转变,努力实现“线上全公开、线下无交易”。
通知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区勘察设计、交通、水务等领域实现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即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投标担保、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采购】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