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1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发改委网站
编者按: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63号文件印发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手段、紧扣时间节点,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贯穿平台整合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平台服务、创新监管模式、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交流经验、强化引导、提振信心,我们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地方宣传周”活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陆续加载地方平台整合工作的成效和亮点,供各地学习借鉴。
推动数据汇集 整合共享资源 上海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
上海市紧紧围绕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采取“互联网+”的方式,着力建设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以整合集约资源,统一信息共享为出发点,通过联通各交易系统,着力打造集公开查询、联动监管、交易服务等功能于一体,覆盖市、区两级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门户。
一、发挥枢纽作用,构架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设置在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上,连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成了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为枢纽,以网上政务大厅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支撑,依托各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服务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
目前,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4个系统联通,已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汇集了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交易信息、专家信息、主体信息等数据信息,与市网上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等数据信息共享,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交互,成为打通分类交易系统及监管系统的“枢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和交互中心。
二、突出功能集成,推进交易平台服务融合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要由两个平台组成。一是在市网上政务大厅网站上建立的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要服务于社会公众和交易主体。具有以下功能:交易信息动态发布,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法律法规、服务指南、处罚信息等公开,示范文本下载,交易数据公布等功能。二是政务外网上的公共资源监管共享门户,主要供各交易监管部门、各专业交易平台等内部使用。主要具备以下功能:信用服务、专家管理、在线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监管和共享功能。
目前,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已开发完成,设有通知要闻、法律法规、服务指南、交易服务、监管信息、数据分析、用户服务七大模块,并于6月30号上线试运行。目前正通过网上政务大厅,依托法人一证通,完善交易主体身份信息互认功能,并以此为基础,专业平台交易系统为支撑,实现交易主体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后转接进入相关系统参与交易。同时正在开发评标专家库与政府采购专家库间互相抽取功能,打通两个专家库间的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依托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等功能,逐步实现公众在网上从事的行政审批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等办事事项一网查询,改善用户办事体验。
三、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交易平台服务提升
按照国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的要求,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加快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整体提升。为配合统一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拟于近期开展工程监理电子招标试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正在开发竞买申请自助受理系统,并将进一步开发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市经济信息化委已启动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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