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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整合任务 构建浙江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 2016-07-1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发改委网站

  编者按: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贯彻落实整合任务构建浙江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为了坚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完成国家发改委“四个平台”建设任务,浙江省按照“统一整合、开放共享、公共服务、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原则,狠抓落实,采用电子化方式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整合,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成为了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的首批对接对象。

  狠抓组织落实,细化责任分工。省发改委牵头,财政厅、国土厅、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召开了平台整合方案落实会议,各单位表态合力共推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平台整合任务分工和2016年重点工作通知要求,制定我省工作方案,分解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建立由省发改委牵头、八厅局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整合工作。

  全省各地协同,推进电子化交易。建设完善省级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电子平台以及市县交易平台,各行业、市县电子监管系统,积极推动交易电子化。其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6年3月起对进场交易的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

  共建全省一网,打造服务枢纽。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资源集合共享站的作用,通过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包括1网7系统5门类11市112县(市、区),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推进平台对接工作,目前工程招标投标、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大省级交易平台和湖11个地市交易平台已经全部对接,实现乐清、长兴等6个县级交易平台对接。

  着力资源整合,推动互联共享。统一信息发布,以四大类交易,交通等13个行业,施工、货物、服务三大类别建立3个横轴,以11个地市、112个县(市、区)建立2个纵轴,实现信息快速集合查询;统一交易主体数据库,目前共有12000多家企业入库,其中4000家达到电子化招标投标要求;统一信用信息,目前已发布2300份企业信用报告;起草多CA签章互认建设方案,率先建设由市场自主配置的多CA签章互联互通服务体系;统一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起草了专家库建设方案,完成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链接。

  加强制度建设,清理完善规则。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省各级招标投标相关部门,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市场,激发了企业活力;起草服务平台管理细则、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管理、多CA签章互认管理、数据统计与应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平台整合计划,继续做好平台系统建设,并根据国家安排做好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工作。

  府,完成国家发改委“四个平台”建设任务,浙江省按照“统一整合、开放共享、公共服务、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原则,狠抓落实,采用电子化方式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整合,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成为了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的首批对接对象。

  狠抓组织落实,细化责任分工。省发改委牵头,财政厅、国土厅、国资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召开了平台整合方案落实会议,各单位表态合力共推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平台整合任务分工和2016年重点工作通知要求,制定我省工作方案,分解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建立由省发改委牵头、八厅局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整合工作。

  全省各地协同,推进电子化交易。建设完善省级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电子平台以及市县交易平台,各行业、市县电子监管系统,积极推动交易电子化。其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6年3月起对进场交易的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

  共建全省一网,打造服务枢纽。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资源集合共享站的作用,通过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包括1网7系统5门类11市112县(市、区),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推进平台对接工作,目前工程招标投标、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大省级交易平台和湖11个地市交易平台已经全部对接,实现乐清、长兴等6个县级交易平台对接。

  着力资源整合,推动互联共享。统一信息发布,以四大类交易,交通等13个行业,施工、货物、服务三大类别建立3个横轴,以11个地市、112个县(市、区)建立2个纵轴,实现信息快速集合查询;统一交易主体数据库,目前共有12000多家企业入库,其中4000家达到电子化招标投标要求;统一信用信息,目前已发布2300份企业信用报告;起草多CA签章互认建设方案,率先建设由市场自主配置的多CA签章互联互通服务体系;统一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起草了专家库建设方案,完成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链接。

  加强制度建设,清理完善规则。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省各级招标投标相关部门,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市场,激发了企业活力;起草服务平台管理细则、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管理、多CA签章互认管理、数据统计与应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

  下一步,浙江将按照平台整合计划,继续做好平台系统建设,并根据国家安排做好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工作。

  63号文件印发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手段、紧扣时间节点,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贯穿平台整合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平台服务、创新监管模式、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交流经验、强化引导、提振信心,我们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地方宣传周”活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陆续加载地方平台整合工作的成效和亮点,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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