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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7-1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发改委网站

  编者按: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63号文件印发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手段、紧扣时间节点,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贯穿平台整合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平台服务、创新监管模式、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交流经验、强化引导、提振信心,我们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地方宣传周”活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陆续加载地方平台整合工作的成效和亮点,供各地学习借鉴。

安徽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16年,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被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纳入重点督办改革任务,被省政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今年3月,我省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平台整合试点省,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力求在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完善规则、公平竞争,转变职能、创新监管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今年年初,省政府建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等18家单位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形成了“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过协调、调度,督察、通报等形式,强力推进平台整合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每季通报任务落实情况,不定期核查的方式,对照安徽省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所确定的32项重点工作,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全面把握全省各地各部门平台整合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开展专项督察。今年4月至5月,按照省委改革办的统一部署,省委督查室会同省公管办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国家和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地、省直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第二阶段省委督查室会同省公管办组成2个专项督察组,分赴有关市和省直有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平台整合以及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进度较慢、部分行业制度建设滞后、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省委改革办分别下达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要求抓紧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进展。适时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再督察、“回头看”,确保督察反映问题真正得以解决。三是协调推进。开展整合平台工作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带队赴各市指导工作,明确政策要求,现场解决问题。今年6月,召开全省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现场会,系统总结蚌埠、合肥、滁州、芜湖、黄山等5个市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以及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度规则不断健全、交易范围不断拓展、平台运行不断规范、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专家管理不断强化”等6个方面取得的成效,对下阶段全省工作提出要求,示范带动各地全面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

  多措并举,保障了全省平台整合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整合模式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四大板块项目基本全部进场;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不断完善;“六统一”(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专家管理、统一信用信息)的平台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即将建成。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

  一是平台整合初步完成。初步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大板块平台整合,“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建成,上半年,全省共完成各类交易项目35601个,成交金额2359.23亿元,节约资金451.33亿元,增值资金430.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54%、84.91%、87.17%、825.27%。

  二是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按照安徽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出台的1985件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进行全面清理,拟保留1216件,废止554件,修订215件,并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对拟保留的制度规则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汇编形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三是电子平台顺利对接。初步建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现了与合肥、蚌埠、六安、滁州、芜湖、池州、安庆、黄山等市县一体化平台现有数据的交换,完成了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对接,具备了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接的必要条件。

  四是专家管理不断强化。严把入库续聘入口,疏通违规违纪出口,强化专家日常考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违规违纪专家,持续开展稀缺专业专家公开征集和聘期届满专家续聘工作,今年前6个月,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新增专家2218名,入库专家人数已达14229名,共为12953个项目抽取评标专家50847人次,同比分别增长93.30 %、87.54 %。

  五是交易范围不断扩展。各地、各部门除按要求推进规定4大板块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以外,还陆续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司法和行政机关罚没物品拍卖,以及农村产权、林权、文化版权、环境能源、技术产权等7类交易项目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六是标准化服务深入推进。合肥、蚌埠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以97分、97.5分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组织的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蚌埠市公管局主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总则》被国家标准委立项为国家推荐标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并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近日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定印发施行。

  七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初步形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要求,拟定《安徽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管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教育技术装备采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等公共资源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属性、公开单位做了明确规定,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信息服务。

  下一步,安徽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6〕605号)要求,扭住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总枢纽”,用好制度清理“过滤器”,念好信用奖惩“紧箍咒”,打好试点工作“联动拳”,加快平台资源整合,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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