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6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农工部
日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批复,同意成立灌南县农村产权交易所。根据批复内容,在灌南县农村财务辅导站增挂“灌南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牌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责是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并根据条件,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济、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的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示范园区。
下一步,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将围绕《灌南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施意见》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细则》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确保年底完成2000万元的交易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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