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2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襄阳政府网
2015年12月,南漳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紧密结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上级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安排,指导南漳县支行将试点工作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破解了长期以来土地经营权不能抵押的贷款难题。6月3日,南漳县种植大户赵青以流转的1895.5亩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获得了南漳中银富登村镇银行500万元授信,并当场领到了首笔50万元贷款。该笔贷款为土地经营权证完全质押贷款,无附加抵押和重复抵押,3年内循环授信,年利率为7.25%。此项贷款在探索降低贷款户融资成本、防范银行信贷风险、有效满足经营户融资需求、促进农户增收上进行了大胆实践和创新,具有较强的借鉴性和可复制性。
一、主要做法
全国人大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进行法律授权后,南漳县大面积土地规模流转成为趋势,竭力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共识,并实现“六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保障到位。2016年2月1日,人总行召开“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后,第一时间以南漳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南漳县农村承包土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确立了试点工作线路图和时间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金融与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土地局、县房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各金融机构、各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县金融办主抓、县农经局牵头、县人行协调、成员单位配合、金融机构合作的工作机制,为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协调督导落实到位。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将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作为基层行履职创新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成立工作专班,多方收集政策信息全面学习,先后深入农经部门、经济发达乡镇、“三边”经营大户和合作社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南漳县土地流转底数和经营权证办理情况,并与省内试点县钟祥、云梦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整理反馈给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多次召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会,引导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及时对接,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网点积极参与试点工作,明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任务,并及时进行跟踪指导;再一方面,制订出台《南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办法》,对贷款申请条件、期限、额度、利率和土地评估指导价格作了详细规定,成为推动全县试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三)风险缓释设计到位。着力推动政府拟定了“3+1”风险缓释补偿计划,即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加入政府性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模式,提出了补偿金管理、风险分担比例、保险费率、担保费率条款和操作流程等建议,协调政府在防范贷款风险、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杠杆中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四)财税政策引导到位。南漳县政府在人民银行成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明确了三项优惠支持政策措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优先支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财税部门运用差别化优惠政策,给予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税收优惠;农经部门对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各类经济主体给予50%的利息补贴等。
(五)服务体系建设到位。先后成立了县、镇两级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制订了《南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土地流转挂牌交易标准、规则、程序和司法保障措施,形成了信息收集、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土地流转、产权评估、抵押融资、抵押物处置为一体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为南漳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完成调查、对接、评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贷款落地等全部流程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被客户称赞为“史上最快速度的贷款”。
(六)考评激励措施到位。南漳县政府将农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纳入政府整体目标工作考核,对承贷银行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情况实行年度绩效考评,运用财政资源、政府性资金予以奖优罚劣;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区)配合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年度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兑现。
二、取得成效
(一)成功盘活土地资源成活的“资本”。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襄阳的成功发放,唤醒了农民手中大量的“沉睡资产”,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资本”,满足了农民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激发了农民创业致富的热情,切实撬动了农村和农户的发展。南漳县共有10个乡镇、279个村,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71家,农庭农场885家,农业专业大户1232户,共涉及流转土地21万亩,占确权登记土地面积的近50%。试点初期,仅有19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截至目前全县又有126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家涉农金融机构已与5户经营主体签订授信协议890万元。
(二)有效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多样化。顺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要求,南漳辖内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或农机具)”组合贷、“互保贷”、“助保贷”、“保证保险贷款”等多样化涉农产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抵押率最高可达60%。首笔发放的50万抵押贷款,是南漳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将“欣农贷——家庭农场”产品便捷条款综合运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大胆尝试,同时根据农业季节性生产特点,科学锁定第一还款来源,量身设定了“8+4”还款方式(即前8个月按月付息、后4个月等额还本),减轻了贷户集中还款压力,受到了贷款人的欢迎和好评。
(三)科学确定抵押物价值评估方式。在评估方式上,借贷双方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贷款人自评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等方式。第三方评估机构由南漳县政府指定物价局价格评估中心,后二种方式直接到农村经济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在评估价格上,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地原则,评估机构、银行、国土、司法等单位根据流转土地位置、地上种植物收益、变现能力、贷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等因素,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的指导价格为基准,按照省道沿线水田每亩700元、旱地每亩600元,其他地方500元,山区交通便利水田每亩600元、旱地每亩400元、其他地方在350元上下浮动调整,试点抵押率不超过30%,既有利于形成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又充分保障了农民用益权、受益权和银行资金安全。此次发放的首笔50万元贷款,流转土地分别为南漳两大优质粮食生产区域,承贷银行每亩评估价格上浮为1000元,总价值190万元,抵押率为26.3%。
(四)有效落实统一抵押物运行机制。将经营权证抵押物纳入“统一监管职能、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收费标准、分级办理业务”的“六统一分”运行机制,保证交易市场公开、公正、合法、有序;整合过去国土、林业、农经多部门各自为政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林权交易中心、涉农产权交易平台职能,建立由县农经局主管的县镇综合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具体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出具交易证书,办理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和资金结算,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推介活动,形成了“一个管理主体、两级窗口服务、一条龙办理”的专业化服务模式。2016年已累计完成交易200宗,交易额6000万元,其中涉及农村土地1.6万亩,交易额3000万元,开展推介活动10多场次,先后有山东、河南、河北及宜昌、咸宁等地600多人次前来交流学习。
(五)充分保障抵押物他项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权抵押贷款核心,在于抵押权能否转让和追偿。操作中,南漳县把好“入口”和“出口”,成立由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群众代表和承贷金融机构组成的“村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控制工作小组”,按照百分制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信用评级打分,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出具村级信用评级证明,承贷银行调查、农经局出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贷款业务确认表》后,依据押抵贷款合同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并对抵押权真实性、合法性、唯一性负责;建立经营权证抵押转让、交易信息跟踪管理、动态披露制度,明确规定“抵押权续存期间,未经承贷行同意,经营权登记机关不得办理变更登记”;贷款到期出现代偿的,按照政府、银行、保险2:2:6比例对风险贷款本金进行代偿,代偿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追偿,承贷行享有优先受偿权,较好地覆盖了贷款人和借款人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六)成功开启抵押贷款与金融扶贫新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带动农民脱贫增收致富中的领军作用,从制度设计、贷款流程、贴息奖励等多种手段入手,引导和鼓励贷款人在注重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人民银行襄阳中支先后发放8000万元支农再贷款,引导南漳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金融扶贫工作。南漳县政府对带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履行扶贫合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在享受涉农政策奖励同时,另按贷款利息50%的标准贴息。首笔抵押的1895.5亩土地流转经营权中,涉及东巩镇上泉村土地1248亩,259户村民中有22户贫困户,2015年12月以每亩500元入股方式变农民为股民,保底收益,盈利分红,保障农户土地经营收益自然递增,加上工资收入,当地农民户均收入仅此一项可达6000元,而贷款人赵青可享受政策奖励和利息补贴共15万元,很好地调动了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积极性,谱写了农地抵押贷款与金融扶贫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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