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1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半岛都市报
“药品的采购验收记录不是很规范,一定得改正,规范记录以后才能有据可循。”近日,胶州市食药监局铺集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一诊所负责人说。据了解,近期胶州食药部门对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治理和规范。
检查个体诊所卫生室等
记者了解到,近日,胶州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与铺集食药监管所实施科所联动,对铺集镇辖区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治理和规范。先后检查了位于该镇的第二人民医院、3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3家单体药房和1家连锁药店。
据介绍,执法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GSP、GUP等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上述涉药单位的药品质量安全逐条逐项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场向负责人指出了擅自改变获证经营条件、降低经营要求标准等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违规单位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
“对发现的卫生室、诊所药库药房面积与实际存放药品不相适应、药品存放过程中部分区域避光保存要求不达标、近效期药品没有严格专区存放、中药加工间管理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梳理。”铺集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其中,“对部分诊所的药品采购验收记录不规范,单体药店的药品采购记录没有按要求及时实现电脑管理,药品与其他商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功能药品区陈列非该功能药品等不规范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违规单位于10日内完成整改。”
据了解,整改日期到期后,由食药所开展“回头看”检查,按照认证要求对前期检查中不规范的药店、诊所等进行逐条逐项验收,真正做到执法检查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