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3-24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最高检网站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特邀市食药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专业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监管场所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在押人员的餐桌上,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通过专项检查活动,使监管部门转变了过去片面认为食药管理工作是后勤的事情、和安全监管工作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将监督重点从只放在非正常死亡、逃脱、体罚虐待等方面延伸到影响安全监管秩序的各个方面,使这项工作常态化。”该院副检察长刘跃文说。
活动中,临汾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监管场所关于食品、药品采购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通过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等进行了检查,并着重查看监管场所食堂、超市的食品质量是否合格等。
针对发现的问题,临汾市检察院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存储制度,定期对医院库存药品进行清理检查和养护,坚决杜绝留存过期和变质药品,对不符合标准批号或过期的药品及时坚决予以清理。严把食品采购、储藏、加工、发放关,规范食物制作流程,严防腐烂变质和不合格食品流入监区内。
临汾市监管场所根据检察机关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曲沃监狱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临汾监狱试行计划招标和定点采购,同时加强食品溯源管理,实行民警倒查追责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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