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7-07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调放结合,强化政策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各地公立医院要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这些年来,药价虚高的丑闻此起彼伏,“检查养医”、“药品养医”等成为刺眼的医疗行业问题,民怨极大。与此同时,医疗技术、诊金收费过低,医疗服务价格纹丝不动,也到了必须得改的地步。疏通下水道的服务人员少了200元,很少有人干。但是,一个主任医生的诊疗费价格还停留在9元,一次大手术,医生也只能收300到500元手术费。
医疗服务质量的核心是医生, 医生的价值在于专业的判断,但现在这种机制却本末倒置,变得畸形。医生的专业劳动价值无法得到报酬上的体现。但为了确保“业绩”及格,一些医生得在处方中给病人搭配那些可有可无的药物。
现在对这种陈弊动刀子,拨乱反正,大有必要。
笔者很反对把这种改革简单地解读为涨价。医生的工作不应该包括解决病人看病的经济问题,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专业,一切从专业出发,来决定一个个具体的医疗方案。而在这场改革中,让医生廉洁专业起来,才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廉洁的医生,不会出于经济的动力,滥用检查手段。专业的医生,一切用药只考虑病情需要不需要,而不会考虑其他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利益自然而然会得到最大的保障。
过去一轮轮改革中,最大的问题是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医改经常是脱离这个群体而进行的。如果让医生继续成为局外人,变成被改革对象,那么很容易出现公众担忧的局面,即这边价格涨起来,但那边的价格没有降下去,改革变成增负而不是减负。
现在的关键问题不是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太贵或者太便宜,而是公众看病负担太沉重,医疗总费用年年在涨,需要政府出手来控制费用。换句话来说,无论是涨价或者降价,都应该不偏离这个目标。在深圳,市卫计委下发了《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7月起,通过推行药品集团采购,实现药品采购总费用降低30%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最后一句话就深深彰显了这种用意——不仅仅只是单纯降药价,还要降医生处方中的药品总价格,控制总费用,切实降低公众就医负担。
当医生变得廉洁专业起来,公共利益一定会实现最大化。现在,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承认医生劳动价值,正在朝着这种方向前进。当医生靠自己的专业判断可以养活自己,就有助于摆脱既往对“以药养医”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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