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研读,反复研究,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现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1、 第五条 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a.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b. 评标方法;
c. 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发布开始时间和发布结束时间;
d. 接受投标报名开始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
e.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 建议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一)款位置对调;
3、 第五条第(五)款建议改为“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 第六条 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a. 招标项目信息;
b.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c. 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和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