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07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策划/本刊编辑部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紧紧围绕“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建设目标,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目标,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交易规模和交易金额持续增长,交易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少有益经验具有陕西特色。
截至目前,陕西省本级共完成工程类成交项目1473宗,成交金额619.66亿元;政府采购成交项目8766宗,成交金额110.53亿元;探矿权交易项目8宗、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93宗,交易总金额共计61.98亿元;医药类采购项目14.11亿笔,采购金额348.92亿元。
构建“大超市”交易平台格局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了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省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5个机构。
作为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核定了职责和人员编制,并按照交易服务流程和管理工作特征,对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分解细化,做到职责不交叉、职能不漏项,定岗定位,责任到人,实现了机构和业务的“化学整合”。 整合过程中,创造性地采取事业、企业单位“双重整合”的方式,妥善安置了原交易机构所属企业和长期聘用人员,做到人尽其才,确保了平台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6年版)》明确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掌握的所有公共资源均应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了“平台之外无交易”及“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要求。
目前,陕西省在完成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产品交易四大类板块整合外,将医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和林权交易纳入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范畴。下一步,中心将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积极做好院校技术装备采购、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司法和行政机关罚没物处置、法院涉诉资产拍卖、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最终将《目录》要求的12个行业、52个类型、112个交易品种全部纳入省交易中心交易,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大超市”格局。
牵头推动省际药品采购联盟工作
陕西省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方面成绩突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3大类高值医用耗材5335个有限价品种、4508个无限价品种的集中挂网采购。骨科医用耗材动态调整新增品种3935条,价格调整6864条,降价率大于50%的有465个,最大降幅98.25%。央视新闻联播在2017年12月16日对陕西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先进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
此外,中心还联合四川、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开展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提出以陕西省高值医用耗材数据库为基础,建立陕、川、蒙、宁四省区高值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共建共享、互相推送、结果互认的区域联合数据中心。
今年9月,陕西省作为牵头省份,联合14个省(区)组成省际联盟,在中心举办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经过14省(区)议价专家的努力,本次议价中标品种在原有全国最低采购价的基础上又有较大幅度下调,其中部分药品价格下调幅度达50%,为减轻患者负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部署全省“一张网”建设
为解决全省各地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不统一、组织交易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中心重点围绕“场所建设标准统一、专家管理使用统一、系统平台操作规范统一、业务制度统一、交易流程统一、交易文本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稳步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下统一规范和“一张网”建设。
按照省政府系统平台“省建市用”的总体部署,依据国家统一标准,中心建立了全省统一、终端可以覆盖市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实现了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纵向贯通。目前,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系统已经在安康、咸阳、杨凌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子站投入运行,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子站即将开通运行,宝鸡市、榆林市、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子站正在协调对接中,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建设初见成效,交易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系统功能方面,交易平台实现了网上传送招标投标文件、网上抽取专家、网上竞价、网上监督,专家身份信息与评标室门锁自动匹配,完成了专家动态CA的创新与研发,开发了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结算线上支付系统,能够满足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作业、远程异地组织开评标活动等功能,并积极探索开展裸眼3D评标,结合BIM和实物全息化技术等,使评标过程更为直观。中心还积极分析研究大数据分析,对交易行为实施动态监管、在线预警,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和水平。
信息化技术的投入,还有利于发挥“科技防腐”功能和作用。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实现了交易场所无死角监控和全过程留痕;通过研发动态CA设备,实现评标评审专家无接触式管理;使用专业清标软件对标书雷同性和报价趋势进行辅助分析等等,从而有效降低了人为因素风险。
创新推出入场交易凭证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平台之外无交易”的要求,给交易主体提供权威的见证服务,中心创造性地推出“入场交易凭证书”。目前,省交易中心已向各类市场主体出具700余份交易凭证,为防止场外交易行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安康、延安等地市也陆续开始开出“入场交易凭证书”。
入场交易凭证书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交易中心,完成入场登记、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专家评审、中标公示等交易程序后,由交易中心向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免费出具的。交易凭证正面印有二维码,市场主体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凭证编号、入场登记号、项目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理机构名称、竞得人名称、中标金额、交易完成时间等。
入场交易凭证书不仅是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更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单位办理相关后续事宜的重要参考依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在线查阅相关信息,监控交易项目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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