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9-07-04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李金红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科员张晓光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李金红】自2003年开始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以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着力完善商城建设,提升商城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有30家电商入驻“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初步实现以电商价格冲击协议供货价格,以协议供货服务促电商提升线下服务能力的目标。
为提升电商企业服务能力,通过对各类电商的调研走访,摸清现状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政府采购电商必须具备的平台建设能力、价格折扣、履约能力、仓储能力、物流能力、在线支付能力、服务能力等要素作为电商招标的评分因素,以公开招标和标后复核引导电商自身建设。
公开招标结束后,采购中心立即成立由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的电商复核小组,按照招标公告对所有中标电商进行了平台建设能力、在线支付能力的线上复核和仓储能力、物流能力的线下复核。通过标后复核,确保了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也极大促进了转型电商的自身建设。经过几年的实践,北京市形成了全国电商为龙头,以协议采购转型而来专注政府采购的地方电商为主力,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以往的电商采购实践中,一些电商只注重招标入围,不注重业务落地,形成了一些毫无业绩的“占座”电商,对行业发展极为不利。为此,在2018—2019年度协议期内,中心引入电商动态综合考评退出递补竞争机制。
中心组织30家电商研讨制定了电商动态综合考评办法,通过集体投票表决方式产生了《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综合考评以6个月为一个考评周期,以销售总额、上线产品数量、销售产品数量、投诉检查等为考评主要内容。电商平台每天按照考评成绩适时更新排名。考评周期结束后,综合排名后三位淘汰出局,同时递补三家中标备选电商进入新一轮的综合考评。
目前,中心已经完成了电商第一轮综合动态考评。通过动态综合考评竞争机制,促使电商中标后必须落地发展,既不给“占座”电商侥幸机会,又能给予更多电商服务北京政府采购的机会,真正促进电商务实发展。
中心坚持服务理念,变“管理”电商为“服务”电商,积极引领电商规范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颁布之后,邀请法律专家为30家电商讲解了电子商务法的详细内容,并要求30家电商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逐条对比自身建设情况,做到严格遵守行业法规。为鼓励电商发展,中心尝试为电商开放了销售集中采购目录外的产品和服务,通过设置集中采购目录外办公行业用品、办公维保服务等品目,鼓励电商差异化发展,根据自身情况办出特色,推动综合型电商、技术型电商、行业型电商差异互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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