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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财政局“五举措”做好政府采购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7-25   作者:智能抓取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部

  2017年,新干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积极认真做好各项采购工作,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上半年共组织政府采购40批次,采购预算金额3530.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240.80万元,节约资金289.57万元,节约率为8.2%。

  一是严格采购实施计划审批。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凡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审批,严禁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

  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论证。为防止招标文件具有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从而有效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对采购过程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采购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公开招标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预算审批,抽取专家,网上评标,公开招标信息和中标结果。对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并录音录像,确保整个交易过程在阳光下操作。

  四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要求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要求签订合同。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参与验收。通过履约管理,有效地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监管。积极发挥财政主体监督职责,同时注重与监察、审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在政府采购信息化监管系统后台,面向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开设监督窗口。促进财政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共享,最大限度的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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