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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这些政采情况纳入预决算,才称得上“全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9-28   作者:智能抓取  浏览次数:  来源:文汇报

  9月27日,上海市召开了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十次会议,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汤志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本市预算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首先汇报了上海市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目前,上海市各级政府均依法及时公开经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报表,实现了上海市各级政府预算的全过程公开;将“四本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在转移支付公开方面,目前上海市已实现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区、分项目公开,税收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分区公开;市对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区公开。在政府债务公开方面,目前,上海市已全面公开了经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市区两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并按规定分类细化公开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目前,上海市已将所有市级部门及其所属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并全面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今年以来,上海还着力推动乡镇财政预决算公开从乡镇本级和部门向其所属各预算单位延伸。

  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各部门“三公”经费的跨年变动信息,从今年起,上海市在以往已经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比较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新增公开了“三公”经费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的比较情况。

  在政府采购公开方面,市区两级已在依托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中标和成交结果等方面情况的同时,将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预决算,由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时一并公开。

  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方面,今年,上海市自去年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纳入市区一体化的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的公共服务项目总量,并将试点范围从原来的30个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静安、杨浦两区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全部16个区。

  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方面,今年,重点将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设备的公开标准,从200万元扩大调整为通用设备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0万元以上。

  报告指出,上海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公开时限,本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均在人大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进实施预算批复与预算公开联动,市财政局在市人代会审查通过政府预算草案后,于4日内批复了各市级部门预算,比新《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批复时限提前了16天;探索实施预决算公开模版化管理,将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要素全部纳入市财政局统一制作的标准化公开模版,逐步规范本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体例,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近年来,上海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预算集中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推进实施预决算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上开设“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信息,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7年,为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又专门增设“专项资金”栏目,有效地解决了以前公开渠道多、内容分散、查找较为困难等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上海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以《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和充实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创新完善预算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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