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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

发布日期: 2016-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是否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擅自更改备案后的招标文件?是否不按招投标法定时间进行招标活动……3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房屋住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四川省、市(州)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对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动态核查,以问题为导向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此次核查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开展业务的资格条件及市场行为。据省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检查省内登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满足资格标准,省外入川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备登记要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合法承接代理业务、签订和备案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履行合同等行为。”

  据了解,核查共耗时4个月。资格条件不符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符合资格标准,将依法撤回或降低企业资格等级。同时,市场行为核查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受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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